持有稅--房屋稅

持有稅--房屋稅



納稅義務人
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。



課徵對象及範圍
1.房屋: 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,可以用來居住、工作或營業。
2.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: 指附屬於應徵房屋稅房屋的其他  建築物,如電梯、太平梯、中央系統冷氣機、地下停車場等。 注意:建築物陽台、屋簷及出入口雨遮突出牆心2.0 公尺,或樓房雨遮、花臺 突出超過1.0 公尺者,應計入建築面積。使用中的地下室、頂樓加蓋等,皆是課稅對象。


開徵期間
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。


稅率及計算公式
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,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。計算公式如下:
房屋核定單價×面積×(1-折舊率×折舊經歷年數)×街路等級調整率×適用稅率=應納房屋稅


稅率:
1.住家用
 (1)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.2%
 (2)其他供住家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.5%


2.非住家用
 (1)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2%
 (2)供營業、私人醫院、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3%


※本市正研擬房屋稅徵收率草案,預計104年7月1日實施(105年期),故105年度房屋稅徵收率將會有所變動,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府稅捐處。


節稅園地

節稅秘訣 1 :

掌握時間,及早申請適用較低稅率
房屋稅是按月課徵的,只要在當月 15 日以前申請變更使用情形,則當月份就可依使用情形適用變更後稅率,若在當月 16 日以後提出申請,則當月份仍按原來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稅;部分變更也是一樣。
節稅秘訣 2 :
房屋如已改為自住使用時,立即申請按 1.2% 之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節稅秘訣 3 :

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,立即申請按營業減半稅率 1.5% 課徵。
節稅秘訣 4 :
地下室停車空間也可免稅
下列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,免徵房屋稅:
(1)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而未收取費用。
(2)未出租。
(3)係由建物所有人按月分擔水電、清潔維護費使用而無營業情形者。
(4)停車空間所有權人為營利事業,且無償專供其員工停車使用者。

節稅秘訣 5 :

火災、海砂、輻射屋,可減免房屋稅
(1)房屋受到重大災害,造成半毀或全毀之情形,可申請減免房屋稅。毀損面積五成以上者,房屋稅全免。至於毀損面積在三成以上未及五成者,房屋稅可減半課徵。
(2)海砂屋經建築結構專門鑑定機關鑑定已到不堪使用,可減免房屋稅。
(3)輻射屋部分,經行政院原委會偵測確定污染程度在年劑量 0.5 侖目以上者,可全免房屋稅,共年劑量在 0.1 侖目以上未達 0.5 侖目者,減半徵收房屋稅。